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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核实中..2009-09-03 10:20:01 来源:中国当代艺术网
“森林美学”是从德语Forstasthetik一语而来,这是个由Forst(森林)和Asthetik(美学)组成的复合词。但是Forst在德国仅指用人工经营和培育的森林,即「施业林」。「Forsstasthetik」一词是V. Salisch 1876年开始使用的,1885年他创立了「森林美学」,正式把「森林美学」定义为「关于施业林美的学说」,森林美学研究的对象就是施业林的美,其纯围包括森林美学思想的发展,施业林美的本质、美的特征,施业林美的培育、开发和保护等。V. Furst的森林狩猎辞典采用了这个定义。
Schwappach认为V. Salisch的定义狭窄了些,他略作修改,把森林美学定义为「关于森林美的学说」,他使用的德语词汇是Waldasthetik这个复合词,「Wald」在这里表示的是一切林地和林木结合的森林有机体;既包括作为森林核心的施业林(林业的经营对象),也包括非施业林,还包括和森林相连的草地。Busse的林业辞典采用的是Schwappach的定义。多数林学家支持这个广义的森林美学定义。
上述森林美学学说的基本内容有两大部分,一部分是森林美论,一部分是森林美的创造。而对于森林的审美感受、审美趣味、审美理想、心理体验等主观审美意识及欣赏问题都未给予充分注意。笔者认为这和把森林美学作为林学的一个独立部门有关。森林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形态,还是应该包括美感这一部分内容的。森林美学应该是人对森林审美规律的理论,研究的内容应当包括作为审美客体的森林美的本质、特征,森林美的类型、构成;审美主体对森林的审美感受,审美心理特征,森林美的欣赏,美育;森林美的创造、开辟和保护等。
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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