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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广告美学

        作者:核实中..2009-09-03 10:21:02 来源:中国当代艺术网

          广告是当代信息社会最具普遍性的文化现象,我们生活在广告的包围之中。广告影响、塑造着我们的生活方式、行为方式、乃至感受、审美方式。广告在完成其商业功能的同时,更表现出社会文化的深远意义。
          一、广告审美的结构层序
          1、形象美
          广告的形象层是广告审美的表层结构,这是以图像、文字、声音等要素直接表现的产品形象。广告形象是从个别到一般,由特殊到普遍的概念性形象。
          首先,广告具有传达产品信息的目的。产品特点、功能、使用方式等作为广告表现的具体内容,要求广告形象具有科学性、真实性、具体性、由此完成广告推介产品的认知功能。基于这一基本要求,广告表现不同于纯艺术的自由表现。广告图像主要以具体、现实的产品形象为基础,而不宜作过分的夸张、变形。如果对产品形象进行提炼、概括处理,也是为了更加突出、强调产品的基本形态。如美国可口可乐形象广告,以海洋、冰川等景观图像作出可口可乐瓶子的基本形,虽然是对产品形象的一种写意表现,但万变不离其宗,其创意正是将产品的基本形象作各种手法反复再现,给消费者一个鲜明的产品形象认知。这种对产品基本形的强调,正表现出广告形象是一种得意不忘形的形象。其审美的特殊之处也在于此。
          另一方面,广告形象并不停留于具体的真实。广告表现的产品认知,不仅是个别的,具体的,更是概念的,一般的。广告形象从具体真实到概念性真实,经历了形式化过程。这种形式化包括内容信息和图象信息二方面的处理,广告主题、标题、广告语等内容信息往往被赋予象征性、表现性的色彩。如日本松下烧烤微波炉的“烤神”是一种语言、内容信息的象征表现。而广告图象、文字的排列构图,更是形式化的构造。广告形象的造型语言,无论是色彩、线条,还是光线、明暗、是不同于产品形态金属、塑料等物质材料的造型语言。二维平面的视觉造型语言,本身就具有象征、抽象的性质。因此,作为广告的形象表现,必然是产品实体的抽象和象征,是产品的替代物。而这种广告形象经过造 型语言的转换,提炼概括、去粗取精,必然集中表现产品最本质的设计意图和基本特征。正如结构主义美学家雅各布森所说:“人类社会中最社会化,最丰富和最贴切的符号系统显然以视觉和听觉为基础。”文字构图作为广告图像的一部分,在传达内容信息的同时,传达出空间造型的形式意味。如大字给人强烈的视觉,小字则造成视觉的吸引。这种心理感受完全是形式的而不是内容的。即使是最枯燥的厂名、联系电话等文字信息,如果加以独特的形式排列,这文字图像就赋予功利的语言一种形式的活力,构造的生机。
          以形式为契机不断生成的广告形象审美,具有以下几个特性:
          ①直接性:产品实体,广告形象,消费者处于相互对应,直观把握的关系。审美方式是直接的。
          ②明晰性:广告形象与诉求主题是显在的,具有限定性。
          ③静观性:暂时摆脱各种现实关系的体验,凝神于广告形象形式的观照,广告形式积淀为相对固定的式样。
          2、幻象美
          广告形象在深化中被拓展。幻象,是广告审美结构的第二个层面。广告幻象主要由感觉、联想、想象等作用于广告形象,演绎出多重意味,在消费者感觉,心理上构成一种貌似真实而实则虚幻的形象。广告幻象的意义在于创造产品的深层形象,开拓消费者对产品体验的心理空间。如某化妆品广告,运用延时摄影的手法,将长期才会出现的产品效果在很短时间表现出来,皮肤由粗糙到细腻,皱纹由深到浅到无,都只是一瞬间的事。表面看这种过程似乎是真实发生的,但这种时间的压缩却确确实实造成了一种心理的幻象,把产品作了一种“艺术性”的表现。这种由时间浓缩表现的产品效果,其强度和力度会给人强烈的视觉印象,心理感受。这种浓缩的感觉是在产品长期使用中不可能体会的。这种量的差别足以造成量变到质变的飞跃,不知不觉中将产品形象生成为心理幻象。如果说这种幻象是一种物理幻象,还有些幻象则可说是情感的幻象。如一则洗衣粉广告,广告语言是“神话般的柔软”,给产品披上一层美妙情感的外衣。如家喻户晓的“一旦拥有,天长地久”的情感诉求,在人和产品物理关系的基础上,启迪着虚幻的心理关系。广告幻象突破时空真实的限制,营造人和产品,体验和使用过程中种种现实——理想,物质——精神的关系、情节,建立人和产品之间的对话、交流、联想、想象。由广告幻象,完成了广告的表现功能。
          表现功能和认知功能一样,是广告创意必不可少的要素。作为一种商业文化形式,广告何以具有表现幻象的权力呢?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产品说明书式的,没有虚构色彩的广告能够吸引人,感染人。人作为一种符号动物,对意义、可能性的关注是其深层的真实。正是人类的符号思维本性成为广告幻象表现的基础。
          人和产品关系有着无穷的,潜在的可能性。旧的方式不断被突破,新的关系不断被建立。而这种突破又往往超越理性思维的惯性,另辟蹊径,以一种诗意的想象创造出新的方式。广告幻象正是这种创造的契机。这种想象力的突破和飞跃也将日常体验推向强烈、集中、圆满的高峰,转化为自由创造的审美体验。
          广告幻象涵盖了产品形式的静观之美,进入种种关系意味的体验。这种意味之美,是广告幻象美的核心,并由此表现出幻象审美的特性:
          ①间接性:广告幻象给产品表现赋予多重色彩,消费者对产品的体验具有多种层次。
          ②模糊性:幻象因人、因时、因地而异。具有多种可能潜在关系,没有明确的限定性。
          ③体验性:审美不停留于对形式的静观,而是在各种关系的运动中感受和体验。具有流动性,流行性。
          3、意象美
          意象是广告审美的高级境界。如果说形象美表现了人对产品形式的体验,幻象美使人和产品的各种物理——心理,现实—— 理想关系得以实现,意象美则将这种体验提升到社会文化、理性的整体框架。
          广告意象从更宏面的视野表现人和产品关系的意义。人类文明、文化的积淀层,包括社会传统,习俗,信仰,意识形态,价值观念等,是广告创意的基本前提和最终依归。广告表现作为一种文化行为,不是绝对封闭的,它和社会文化的大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是其中一个永远开放,不断和外界各种系统进行信息和能量交换的动态结构。它总是在社会文化运动的大潮中寻求共鸣,认同,充实自身,进而由其个别汇合于社会文化,审美的一般。这个过程是和其它形式的社会文化系统(如各门类艺术,各种行为方式等)相互渗透,相互结合,相互作用的过程,是由特殊到普遍的过程也是自身行为意义化、社会化、符号化的过程。符号结构的运动过程,是能指(形象)和所指(概念)构成的整体
          不断由意义的存在耗散为实体的存在,具有能指和所指的结构整体在更高阶段只是变成了能指,符号的一个方面。在此基础上,更高级的符号系统必然要求新的所指,广告作为产品表现的高一级的信息符号系统,正是以产品符号为其能指,以对产品符号的再设计、再表现,意义的再拓展,概念的再注入为其所指。就是说,广告不是对产品简单的介绍,而是积极的再创造 。因此,广告可称为产品设计的设计,形象的形象,符号的符号。从广告的概念性形象,到心理幻象,再到理念,符号性意象,就表现出这种意味的不断深化,意义的不断升华。如德国西门子电话机系列广告,将产品分别和长城、贝多芬、原始岩画等人类文明的典型代表形象联系在一起,推出了“长城烽火,传信万里,西门子移动电话,一触即发。”“贝多芬音乐,百听不厌,西门子是话,声声入耳。”“古老文明,人类共创,西门子通信技术,人类共享”的创意主题。这种立意,正是一种广告诉求的符号化表现。长城、贝多芬、原始岩画等可以说是积淀着人类文明的符号形象。时间,历史的演化将多少关于他们的故事、传说凝结为意识、理念。这些符号形象早已超越自身的内涵而成为人类文化的代表,信仰的对象,或者说已成为人类文明的图腾标志。将产品信息融合于这种符号形象,蕴含着一种观念的沟通和意义的认同,其诉求意象自然具有深刻的内涵及强烈有感召力,具有广阔的想象,体验的空间。
          广告意象达于符号审美层面,既表现为社会审美的一般性和普遍性,就具有一种社会、理性、观念的强制性。这种强制性的人作为社会群体的活动结果,亦即各种社会关系制约、作用的结果。它裹挟了个人具体、特殊的感受、喜好,也超越自身设计美的范畴,表现出一种潮流、趋势的引导,一种社会的审美时尚, 一种对社会的影响、塑造、整合。
          广告意象审美以“符号”为核心,它具有以下特性:
          ①边缘性:广告意象诉求处于个别——一般,个体——社会,感性理性等各种关系的汇合点,审美方式是综合的和包容的。
          ②符号性:创意的抽象和象征,意义,理念的集中表现。
          ③理解性:审美不仅需要感性,感受,更需要理解,理性的参与,如对“崇高”的把握。也表现为对未来趋势的展望。
          二、广告审美的深层机制
          1、时间性
          广告审美结构三个层序分属于不同的基础,代表不同的审美关系,使广告审美成为一种复杂的,综合的方式。形象美表现于具体的产品广告形象,当形象--形式进入实际使用过程的体验时,形象美就成为诸多诉求之间的关系要素,多种关系交错的幻象--意味美就凸现出来。关系,意味的体验之所以升华为意象美,在于社会文化,行为方式诸因素对幻象的种种限定。通过这种限定,广告意象生成为一种社会、文化符号。在这个背景下,广告审美便具有普遍意义而作用于社会。因此,只有同时包含这三个层次,广告审美才能成为一种独立、独特的审美方式。
          但是,这种包含并不是三个层次的绝对同一,而是一种既重合又交错,不断包涵又不断扬弃,不断向着未来“投射”的运动整体。无论从审美结构整体的特性,还是其相应的层序构成,审美关系,审美方式,审美心理等,我们都看到一个核心要素——时间性。这里,时间性不是过去——现在——将来直线均速流逝的时间流,在时间性中,过去、现在、未来都不是现成的时间点,而具有超出自身的性质。在时间性中,将来具有首要的意义。时间性不是可以孤立起来的媒介,而是审美结构的组成部分,不断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机制,审美结构本质之所在。或者说,正是时间性构成了广告审美的运行。
          首先,形象美以现成的,约定俗成的形式法则为依据,审美对象是积淀的,完成的样式,因此,它的审美方式是过去式的。属于广告审美中的历史要素。幻象美以各种可能的关系为依据,它的审美对象是在具体的关系过程中产生的,因此,是现在式的,属于广告审美中的现实要素。意象美以社会文化模式,理念为依据,由于它的价值体验不是个体的静观,也不由人的主观判断,而是取决于全社会群体活动的发展状况,所以其审美方式是将来式的,属于审美中未来要素。形象、幻象、意象涵盖了广告审美活动中历史,现实,未来的全部过程,并分别对应,引伸出式样,流行,趋势等审美形态,最终重合于静观,体验,理解之三种审美心理。广告审美运行于这种历史→现实→未来,静观→体验→理解,式样→流行→趋势,以及形象美→幻象美→意象美这样的连续的,不中断的递进过程中。这一运行面向未来,诸要素相互作用又不断超越,未来断过渡与转移,所以它既保持整体性,又具有流动性,既是确切的审美方式,又是不断变化的审美现象。由于时间性这一深层机制,广告审美结构是不断运动和开放的。它始终被它要表现的对象所制约,又始终被抛到对象的前面,力图超越这一制约。
          2、合目的性
          广告表现制约于对象又始终力图超越这一制约的基本特性,正是广告功能的一种“合目的性”的实现。而“合目的性”又可分为“有目的的合目的性”与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。前者是表层的,显在的目的,后者是深层的,潜在的目的。我们从广告表现的合目的性与产品功能的合目的性两方面分析。
          ①广告表现的合目的性:
          广告的认知功能就表现了一种“有目的的合目的性”,也就是科学,真实,具体的产品信息的传递。但这只是广告功能的一部分内容。人们在接受广告信息的过程中,体会到一种肯定性的精神评价,这就同时实现了另一种功能--产品的精神功能。这种功能也许本来并不作为明确的目的存在,而通过广告表现实现了一种人们在体验它时才感到需要的功能,这种功能的实现就是一种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。如果说,任何广告表现都包含着一种将要产生的,还不被人们明确意识到的新的功能,那么,两种合目的性的实现就会不断扩展人的目的性,并因而不断扩大广告表现的内涵。因此,广告表现由于具有这两种性质,就有了自身的开放性。“有目的的合目的性”满足了人的基本需要,这种实现
          过程又同时实现了“无目的的合目的性”,而后者又进而逐渐积淀为人的基本需要的内容,纳入人的目的性。如现代人对服装的基本需要显然比原始人具有丰富得多的内涵。如果御寒遮体就能满足原始人的基本需要,而现代人的基本需要则同时要求服装的象征性和社会性。这正是历史,文化积淀 ,熏陶造就的结果。广告表现了目的性,扩展了目的性,被扩展的对象又要求广告表现具有更高层次的合目的性。这种合目的性的二重特性,正是广告表现和审美的深层机制。
          ②产品功能的合目的性:
          如果说人的基本需要是对产品功能的内在化对应,那么,广告表现就是对产品功能的外在化界定。对功能有什么样的界定,就有什么样的表现方式。从功能与表现的对应关系中,可以看出产品功能概念的演化对广告表现的直接制约,以及广告表现对产品功能界定的反作用。实质上,表现是在寻求一种产品与其功能最佳对应方式,给产品选择一个恰如其分的物理,心理功能界定。如前所述,由于合目的性的实现,功能内涵具有派生性,是不断拓展的。在现实中,这种增殖的功能因素在一定时期内也许会首先被一定群体所认同,但还不能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需要,于是,功能的界定便形成一种不断连续的过渡。在这种过渡中,功能随着人们基本需要的差别而表现为一种自身的分离。对一些人是基本需要的功能,对另一些人则可能是奢侈的,可有可无的。这种功能的区分并不是绝对的,静止的,在广告中也反映为一种相应的表现。如物质功能与精神功能,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等。当这种派生性逐渐转化为人群,社会所普遍必须的时候,产品的功能概念就开始变化。这时,所谓物质功能,精神功能,使用功能,审美功能等对应因素的界线就模糊了,在某时对某些人是超前的功能,过一段时间也许就会成为必须的,甚至滞后的。所以,同一功能有时满足人的基本需要,有时则只是满足某个方面的需要。
          基本功能概念的派生性,开放性,广告不是对产品硬性的界定,单一的表现,而是对产品全方位的表现。这种表现并不是一种主观臆造,而是基于不断发展的人的基本需要及发展尺度,以及由此而来的不断变化其内涵和外延的功能概念。意义在于充分发掘人的全方位需要及产品的全方位功能。这种产品功能的合目的性,同样是广告表现和审美的内在依据。
          由广告审美的深层机制——时间性和合目的性,表现出一个共同特性--超前性。我们看到,广告审美结构不仅是一种层序的统一,更是一种大于局部之和的有机整体,具有整体之为整体的独特性质。广告作为产品表现的高一级的信息符号系统,其表现和产品决不同一,其审美更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投射。广告形象,幻象,意象融合而成的审美结构整体,总是将我们提升到前所未有的产品体验的境界。这种超前性是必然的,也是必须的,如果广告表现和消费者的现实、认识完全同步,不能带给人新的信心。

          来源:网络

           

    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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